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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某台湾公司网络用户使用规范(可以用来自己公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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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9 16:29: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 主旨:随着信息科技的发达,因特网及电子邮件等信息工具使用渐即普遍,为更合理的利用公司因特网资源,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稳定工作,避免同仁因使用不当而导致本身或公司之损失,特制定本使用规范。<br>
二、 说明:同仁使用任何与因特网相关之信息工具,均须依现行【员工奖惩办法】及本使用规范之相关规定实施。<br>
三、 内容:<br>
1﹑适用对象:XX计算机所有同仁。<br>
2﹑使用规范:除依【员工奖惩办法】之规定外,另作详细规范如下:<br>
(一) Internet: 同仁于公司内部,使用internet时均应遵守下列使用规范:<br>1﹑申请:<br>
1-1、 因工作需要须在Internet上浏览,查询相关的网站。 <br>
1-2、 如需上Internet 需由助理统一申请,窗体需详细注明申请理由、工号、E-mail、MAC等;不符合条件者MIS将不予受理。并由其直接主管会签,MIS会根据所提出的申请进行*断.<br>
1-3、 为了便于管理,Internet账号和密码与E-mail账号、密码皆相同,即账号为本人工号,密码为Outlook登录验证密码。<br>
1-4、 对于MITAC支持人员,如需浏览Internet,可由被支持部门之助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有效使用时间段,申请书于被支持部门主管会签后,MIS将建立账号授权使用﹐有效时间到期后﹐MIS将关闭使用者账号﹔如需要延期使用﹐被支持部门主管确认后方可开通继续使用。<br>
2. 使用:<br>
2-1、同仁于公司内任何时间均不得浏览下列相关网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上网权限。<br>
(1).非法网站<br>
(2).股市网站<br>
(3).色情网站<br>
(4).聊天室<br>
(5).BBS站(因公需要者,须事先向主管报备)<br>
(6).购物网站(因公需要者,须事先向主管报备)<br>
(7).游戏网站(因公需要者,须事先向主管报备)<br>
2-2、不得下载任何软件.(因公需要,须事先向MIS知会)<br>
2-3、请员工对自己账号严格保密。MIS部门不负责因上网账号泄漏而造成的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br>
2-4、在长时间离开计算机时,要求关闭计算机或退出Windows用户桌面.<br>
2-5、不得将上网密码保存在计算机内,避免其它员工盗用账号登入不健康之网站,一经发现将视为其本人保管不严,亦将去除其上网权限。<br>
3. 管理:<br>
3-1、MIS有权对使用Internet的情况进行监控。<br>
3-2、如果发现某上网账号他人使用,MIS将都视为其本人保管不严,将Mail通知其本人及其主管, 并将其账号之上网权力关闭.一个月内将不再受理该账号申请上网的权力。<br>
3-3、对于支持人员有申请上网权力,在离开XX厂时,应由申请部门知会MIS将其账号移除。<br>
(二).Email: 同仁于公司内任何时间使用电子邮件时,应遵守下列规范:<br>1﹑Mail 账号之申请:<br>
1-1﹑凡XX计算机厂员工﹐因工作必须﹐可书面向MIS申请开设邮箱账号,该申请表可找部门文员或向MIS领取。<br>
1-2﹑新账号的建立必须由各部门文员(助理)统一申请﹐并在申请单上具体说明申请理由﹔邮件信箱账号(英文名)必须以"名﹒姓"的格式命名﹐如﹐Roger.Ling,且申请时取的英文名不能和已有的账号名相同﹒不符合者﹐MIS将不予接受或退回申请.<br>
1-3﹑规定PASSWORD的有效长度不得少于3位且不得以工号或英文名为密码.<br>
1-4﹑邮件信箱账号一旦正式启用﹐如无特殊原因﹐不能更改﹒如确需更改﹐须经部门主管与MIS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改﹒<br>
1-5﹑所有XX员工,每人只能拥有一个邮箱,如是从神达分公司(如:顺达,东海神达等)调派人员须注明在原公司是否有E-Mail账号,XXMIS将会在邮箱建立并正常使用后,以MAIL的方式通知邮箱使用人,并且通知使用人员原公司的MIS删除原有邮箱。<br><br>2﹑所有员工应善用邮件系统,应遵守以下E-Mail 的使用规定:<br>
2-1﹑为节省公司资源﹐一般员工在服务器上的邮箱大小为30MB,经副理在服务器上的邮箱大小为120MB,超过规定的邮箱将会被关闭;每封邮件的传递大小不得超过4096K﹔。<br>
2-2﹑为保存用户的邮件数据﹐所有邮箱用户都应将其Mail数据下载到指定的硬盘保存(如﹕路径E:/My mail/*.pst),如因未按指定位置存放而造成的数据遗失,由用户自行负责。<br>
2-3﹑若有必要藉由网络介绍新进人员,应由主管主动发送,并请传送给工作相关之当事人为主,请勿传送给公司所有人或无相关之其它人。<br>
2-4﹑不得随意乱发与工作无关的邮件或随意回复﹑转寄不必要的信件,如电子小说, 非工作相关的图片﹑game﹑电影片断(包括Flash动画)等.<br>
2-5﹑对于须向全厂员工发布的Mail,公告可发至”XX计算机厂公告栏”,不允许一封MAIL发给全域所有成员。<br>
2-6﹑为防范病毒邮件,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其附件。如已经打开病毒邮件应及时关闭计算器并知会MIS,等待MIS人员的修复。<br>
2-7﹑公用账号须指定某台计算机使用,由所属部门助理负责管理﹒<br>
2-8﹑员工离职应及时通知MIS取销离职员工账号,若有必要藉由网络通知员工离职事宜,亦请传送给工作相关之当事人为主,请勿传送给公司所有人或无相关之其它人。<br>
问题之反应管道,<br>
2-9﹑员工对于各提供服务之部门表现不佳时,请直接发信与当事者及其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将转知相关服务部门改善并追踪成效,切勿传送给公司所有人<br>
3﹑收件限制:<br>3-1﹑不应设定收取internet新闻及广播。<br>3-2﹑不应利用公司网络收取自己于外部之邮件账号。<br>3-3﹑应避免收受与工作无关之邮件。<br>
4﹑对于浪费公司资源,违反公司规定使用的行为﹐MIS将执行以下的严厉处分,直至取消mail 的使用权限:<br>
4.1﹑对初犯, MIS会用mail方式通知该user, 请其注意善用邮件系统, 同时会报告其主管.<br>
4.2﹑第二次发现, MIS会暂时停用其账号, 并请他主动到MIS 来接受Outlook 使用方法及其相关规定的学习, 经MIS 考核过后,再为期开放.<br>
4.3﹑对第三次发现, MIS 会无条件删除其mail 账号. <br>
4.4﹑对于因使用违规,对MAIL系统安全,不稳定造成影响的人员将交由行政部进行行政处罚。<br>(三)Virus: 同仁于公司内任何时间使用网络资源时,应遵守下列规范:<br>
1﹑使用防范病毒资源(软件)<br>
1-1﹑Scan Mail for Exchange Server (Trend ) <br>
1-2﹑Norton Antivirus Enterprise Edition 7.0 for Client <br>
2﹑病毒防治办法<br>
2-1﹑在mail Server端,使用Trend的Scan Mail for exchange Server<br>
2-1-1﹑安装有Scan Mail for Exchange Server对进入本公司的所有邮件进行实时扫瞄 ; 对已在Server上的邮件则每天定时扫瞄<br>
2-1-2﹑Scan Mail 的病毒定义码和扫瞄引擎每天定时自动从Internet上Live update,以保证扫毒软件的病毒定义码和扫瞄引擎是最新和最及时的<br>
2-2﹑办公计算机,使用Symantec的Norton Antivirus Enterprise Edition 7.5<br>
2-2-1﹑安装专用病毒防护管理Server.以对所有的Client端计算机进行统一管理;它的病毒定义码每天自动从Internet上Live update以保证扫毒软件的病毒定义码是最新和最及时的;同时实时的向受管理的Client 分发最新的病毒定义码;<br>
2-2-2﹑在所有的办公计算机上安装Norton Antivirus软件,并接受病毒防护管理Server的统一管理,并最快最及时地从病毒防护管理Server取得最新病毒定义码;<br>
2-2-3﹑Client 端的Norton Antivirus会对用户作业的文件或邮件进行实时防护,在病毒发作之前将它隔离或清除;<br>
2-2-4﹑对于需要连接上XX计算机厂内部网络的Notebook,要求用户主动与MIS联系,MIS将帮助其安装Norton AntiVirus Corporate Edition 7.5 Client。<br>
<br>
3﹑管理办法<br>
3-1﹑MIS负责Server端防病毒软件的安装﹑管理和维护,并负责病毒定义码的更新;保证随时提供最新的病毒定义码以备使用(放在Server上)<br>
3-2﹑MIS应密切关注和监督Server端的病毒状况,特别是一些对整个系统危害的病毒状况,并提供最新的病毒信息<br>
3-3﹑客户端的办公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由MIS网络管理员负责督促和协助安装(同时要安装最新的病毒定义码)<br>
3-4﹑新发的办公计算机由MIS负责装机的网络管理员安装(同时要安装最新的病毒定义码)<br>
3-5﹑当Server发现有自动复制并转发的电子邮件病毒时(例 “I LOVE YOU”). 系统管理员应立即暂停外寄邮件的服务,进行相应的处理(紧急状况下可删除账号);并通知相关的网络管理员到客户端进行相关处理动作,切断客户端的病毒激活机制,并检查是否有安装防病毒软件在Client端的病毒清除工作完成后, 系统管理员重开外寄邮件的服务并且着手删除对列里的被病毒感染的邮件<br>
3-6﹑对于因邮件已感染病毒的﹐相关区域的网络管理员协同系统管理员追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若有故意打开电子邮件病毒附件者,将暂停该用户的mail 账号15天<br>
3-7﹑当客户端的办公计算机出现病毒警告或确认已经感染病毒时,用户应及时通知MIS相关人员﹐由区域的网络管理员对用户计算机进行查杀病毒﹒<br>
3-8﹑客户端办公计算机不允许将个人的数据夹、打印机完全共享,避免计算机数据受病毒攻击和继续传播,确实需要共享的,可设定用户验证方式提供只读和修改权限,不清楚设定者,请求MIS予以解决。<br>
3-9﹑放置到文件服务器上的共享软体在upload到文件服务器之前必须先杀毒。<br>
3-10﹑MIS将定期列出在病毒防护管理Server上所显示出的近期的病毒状况﹐在 ‘XX计算机厂公告栏’ 上发布病毒定义码更新,安全补丁及病毒警告,请每天留意。<br>
3-11﹑用户不得卸载Norton AntiVirus Client或安装其它防毒软件。<br>
<br>(四) 因特网相关罚则﹕同仁于公司内有违反上述使用规范者﹐将视以下情况由MIS或其它稽查单位申报其部门主管做相应处罚﹕<br>
4-1、发生以下情形者,建议处以警告处分:<br>
4-1-1﹑利用公司E-mail系统传输与工作无关的图片、小说、游戏、电影片断(包括Flash动画)等内容者。<br>
4-1-2﹑利用Internet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甚至低级网站者。<br>
4-1-3﹑泄漏账号密码给他人使用者。<br>
4-1-4﹑私自安装非规定之软件者(例:扫描工具﹑攻击软件)。<br>
4-1-5﹑利用公司办公计算机玩电子游戏、看小说电影者。<br>
4-2、发生以下情形者,建议处以记过处分:<br>
4-2-1、私自拆、装办公计算机致使计算机无法正常使用者(如造成配件丢失或损坏,将按原价赔偿)﹔<br>
4-2-2、私自安装非规定之软件并且影响公司作业者﹔<br>
4-2-3、私自删除标准软件(例:自动防毒软件)者。<br>
4-2-4、发现带有病毒之Mail,不立即删除,继续传播者。<br>
4-2-5、利用公司E-mail系统散播不利于公司言论或刻意泄漏公司机密者。<br>
4-2-6、非办公用计算机,擅自接入公司网络内,造成网络混乱者。<br>
4-2-7、私自更改IP地址,与公司Server地址冲突,造成严重后果者。(例:使用10.87.0.XXX开关的IP地址)<br>
4-3、对于以上条例,如第一次处分后,再次违反者,建议除名除分。<br>
[说明]上述所有罚责,电子商务部都依据【员工奖惩办法】之规定,并且MIS将随时根据公司发展状况不断更新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公布。同仁如有上述情况发生,MIS将用Mail方式通知其部门直属主管,若部门主管对奖惩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收到Mail后3天内直接与电子商务部沟通,否则将视为没有异议予以公告生效。<br>
四、 承办单位:电子商务部<br>
伍、生效日期:本使用规范奉核准后即日起生效。<br>
沙发
发表于 2005-6-10 17:29:56 | 只看该作者

re:不错呀!

不错呀!<br>
藤椅
发表于 2006-2-16 14:28:15 | 只看该作者

re:很好啊·

很好啊·
板凳
发表于 2006-2-17 17:38:30 | 只看该作者

re:好,收藏

好,收藏
报纸
发表于 2006-10-18 17:53:58 | 只看该作者
不錯﹐先留著
地板
发表于 2006-10-18 20:59:05 | 只看该作者
哇.哇.及时雨..来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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