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电子邮件进行证据保全
案情回顾 乙系甲公司的销售经理。在商业往来中,甲据其客户反映,获悉乙在外地以甲公司之名义非法设立了分公司,并通过电子邮件向甲之客户进行相关宣传,以更为优惠的条件邀请甲公司的客户与该分公司进行交易。甲通过合法手段获得了乙电子邮箱的密码。现在,甲对乙提起侵害商业秘密之诉,同时提出证据保全请求,要求法院对乙的电子邮箱的内容采…
案情回顾 乙系甲公司的销售经理。在商业往来中,甲据其客户反映,获悉乙在外地以甲公司之名义非法设立了分公司,并通过电子邮件向甲之客户进行相关宣传,以更为优惠的条件邀请甲公司的客户与该分公司进行交易。甲通过合法手段获得了乙电子邮箱的密码。现在,甲对乙提起侵害商业秘密之诉,同时提出证据保全请求,要求法院对乙的电子邮箱的内容采…
网易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利用网易邮箱服务传输、分发或传送任何未经请求的大量邮件或商业电子邮件(垃圾邮件)。任何人不得利用网易邮箱服务恶意注册网易的邮箱对外发送垃圾邮件,也不得发送垃圾邮件或导致垃圾邮件传送到网易邮箱用户。 垃圾邮件的属性 发送到网易邮箱服务或通过网易邮箱服务发送或导致发送的电子邮件不允许: · 收件人事先…
对于电子邮件订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华清。谢律师认为,电子邮件订单的法律效力,在法律上并没有任何障碍,从我国合同法以及最近颁布的《电子签名法》中都能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只是电子邮件本身的保存、提交有许多技术难题,企业如不注意,就可能导致举证不能。 谢律师说,我国《合同法》第10条明…
电子邮件正成为企业间的重要交流工具,一些协议、订单甚至采购行为都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确认并完成。 但是,电子邮件相对于纸张这类传统的有形载体而言,某种程度上仍属于“虚拟”载体。电子邮件的法律效力,电子邮件的安全,已成为电子商务时代的一个重要话题。 最近,深圳罗湖区法院受理了一宗罕见的牵涉电子邮件订单法律效力的案件,引起广泛…
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电子合同作为一种崭新的交易形式在商务活动中已经出现,国际立法、中国合同法已经确立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相关内容,由此引发了对电子合同各个方面的法律研究热潮。 在电子合同法律研究领域中,作为网络上最常见的信息交换形式—电子邮件的法律问题,无疑是最具实用性的话题,因为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是通过Internet或者Intranet等网络,从终端机输入文件、图片或者声音等,通过邮件服务器传送到另一端的终端机上的信息。电子邮件是目前人们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使用频率最高的通讯方法。随着Internet的飞速发展,这种以电子邮件通信方式一旦发生纠纷,其是否能够成为证据、成为证据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条【目的】为了保护我国电子邮件用户的正当权益,促进电子邮件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推动互联网资源和信息系统的合理利用,中国互联网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员共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协会成员开展电子邮件服务,适用本规范;其他主体根据自愿的原则,接受本规范的约束。 第三条【垃圾邮件】本规范所称垃圾邮件,包括下述属性的电子…
据来自纽约时报的报道,位于美国波士顿的第二巡回法庭对一宗监看他人电子邮件是否侵反他人隐私的案子做出令人意外的判决,法院说:当电子邮件在ISP或他人的服务器中时,服务器所有人看电子邮件内容并不违法。 美国向来是极端重视个人隐私及言论自由的国家,假如执法机关要监听或是查看平民的联系纪录时,都必须申请搜索证。但是这次波士顿巡…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公共电子邮件服务规范》(试行) 1、总则 1.1 电子邮件是互联网最基本的应用服务之一,其便捷、高效、低廉的通信方式为广大网民使用互联网进行信息沟通和交流提供了便利的条件,为企业的发展带来商机。但是,电子邮件的优良特性正受到垃圾邮件等网络滥用行为的侵害,电子邮件业务自身的安全性、可靠性以及服务质量保…
垃圾邮件将被终结-《电子邮件服务管理规定》即将出台 互联网进入中国已经十个年头了,网络的高速发展影响着越来越多的用户。 但同时垃圾邮件也愈加泛滥,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诸多烦恼。信息产业部即将出台的《电子邮件服务管理规定》,无疑将对垃圾邮件从法律角度加以遏制。 日收垃圾邮件 7000万封 当前,垃圾邮件的泛滥成灾已经引…
新浪科技讯 9月2日下午5时,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在互联网大会上发布了《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共电子邮件服务(试行)规范》,首批有14家成员签字加入。 规范对许多敏感的问题做了规范,包括了电子邮件服务商的承诺、服务过程规范、客户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指标等容易引起争端的部分。 规范规定,电子邮件服务商对于客户的电子邮件地址、有内容…
【日经BP社报道】 “企业监视员工的电子邮件时,必将出现‘维护企业秩序’和‘员工个人隐私’间的矛盾。因此在实施监视时,最重要的是提前制定相关政策,并事先让员工知道”。9月13日,在由日本Clearswift主办的研讨会上,京综合法律事务所的东泽纪子律师就电子邮件给企业带来的法律上的风险,发表了上述演讲。此次演讲的主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