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垃圾邮件 结果必须告知

  本报讯  未经客户同意,电子邮件服务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客户的信息资料提供给第三方。在昨日闭幕的2004年中国互联网大会上,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我国第一个互联网应用服务规范———《中国互联网公共电子邮件服务规范》。规范从本月起施行。

    根据服务规范,在互联网用户申请电子邮件服务时,电子邮件服务商不仅要提供电子邮件的服务功能、服务时限、资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还要提供反垃圾邮件功能,并有义务告知用户垃圾邮件的处理结果。除提供与电子邮件服务相关的信息和通知外,不得向用户发送第三方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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