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垃圾邮件技术大对决 硕琦技术有法可依

 

3月30日,信息产业部一部很重要的法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了。这部法规的出台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尤其是这部法规的第三条更是引起了各方的热烈讨论,因为此条款对此前争论不休的反垃圾邮件技术从法律上做了判定。作为目前市面上两种主要的反垃圾邮件技术——以硕琦科技为代表的“即时通讯协议行为分析”技术(主要利用独创的“行为识别模式”拒垃圾邮件于大门之外)及以其他绝大部分厂家为代表的“邮件内容扫描”技术都对这部法规的实施给予了密切的关注。

在2006年3月21在北京举行的主题为:治理、规范、发展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研讨会暨2006年第一次中国反垃圾邮件状况发布会中,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李长喜博士就法规的第三条关于电子邮件的内容过滤问题作了如下解释:李处长说,对于电子邮件的内容过滤问题,在确立各项制度时,《办法》秉承了宪法关于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的基本原则。企业老板打开员工邮件的行为是违法的。《办法》对发送电子邮件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但并没有授权老板查看员工的电子邮件内容。李处长说,《办法》对垃圾邮件的管理主要是从电子邮件的标题等外在形式方面进行的判断。邮件是不是属于垃圾邮件主要通过用户的举报。用户自愿公开邮件的内容,有关部门可以比对邮件的标题,我们在这个基础上可以进行认定。 李处长最后强调说,需要明确的是,包括运营商、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和垃圾邮件举报受理中心,都无权自行打开邮件,查看邮件的内容。

这部法规的成功出台与实施对于硕琦科技而言,除了感到国家对电子邮件的重视以外,更大的意义在于它肯定了硕琦科技独创领先的“即时通讯协议分析”技术符合法律规定的保障公民通信秘密保护的要求。硕琦科技的通讯协议分析技术通过SMTP(简单邮件传输协议)在邮件还没收下前即可判断是否为垃圾邮件而不需要打开邮件检查其内容。

硕琦科技卫士邮产品,首创革命性“垃圾邮件行为模式解析”技术,预设了上百种“垃圾邮件行为类型Pattern”,再也无需依赖关键词过滤与各类演算法,避免了因主观判断垃圾邮件内容所引发的误判,更加精确,阻挡率为95%以上,其完美表现如同为企业网络安全构筑了万里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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