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首用电子邮件送达文书

 (通讯员 杜文娟)近日,太谷县法院通过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为一起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本案系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是湖北一家从事建筑行业的工程劳务公司,因该企业流动作业的特殊性,没有固定住所,法庭按照被告工商档案记载的地址送达应诉手续两次被退回。经与该公司负责人王某取得联系,得知其在四川省境内施工,地处深山,到庭领取或传统邮寄送达确有不便。经该公司负责人王某申请,该院法官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采用扫描的形式制成电子文件,按照被告提供的邮箱地址予以发送,王某在收到邮件后,立刻进行回复,并将签名盖章的送达回证电子版传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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